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其中最常见的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不支付利息的各种借款。企业一般根据其用途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 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属于资本化费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不属于资本化费用,不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利率根据市场情况浮动、不支付利息的各种借款。其用途包括:
1.生产经营需要。如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等,向银行借款。
2.支付临时资金占用费。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借款支付临时的资金占用费,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如企业需要用短期贷款偿还长期债务,或进行财务重组等。
- 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是指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时应支付的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与借入资金发生时间之间的差额。
- 延期支付利息
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借款时,通常会将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确定下来,以便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如果企业想要获得更长期限的资金,就必须延期支付利息,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损失。因此,企业应当与银行协商延期支付利息,并将延期支付的利息计入当期费用。
银行在考虑借款企业是否具有足够还款能力时,会综合考虑企业的信用等级、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如果企业能够满足银行的要求,并且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归还借款,那么银行一般会同意延长借款期限。但是如果企业无法满足银行对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要求,那么银行有权收回贷款并进行处理。
- 资本化利息
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除按照规定应计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利息费用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如果该项借款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过程中允许资本化的,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项借款不允许资本化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因支付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用于支付利息或偿还债务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以及专门借款本身以外发生的、用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取得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广义的说法说所有无须抵押担保的贷款都可以称为信用贷款,包含但不限于公积金消费贷款,装修贷款,银行无抵押贷款,机构无抵押贷款,网络信用贷款(也就是网贷)等都可称为信用贷款。